淄博月底前全面封停“吃人井”
逐井落实到人,造成严重后果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2017年04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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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14日讯(记者 刘川三) 日前,张店房镇房东村一名幼童不慎坠入枯井,引起广泛关注。为全面消除“吃人井”,近日,淄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下达开展险井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的通知,4月底之前完成。
  本次整治行动由淄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牵头,淄博市水利与渔业局负责淄博市农业灌溉、城镇和农村饮水等正常使用机井和废弃机井专项治理工作,淄博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工矿企业废弃矿井专项治理工作,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各类城市窖井专项治理工作,并按照“谁所有、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谁巡查、谁保障”的原则,逐井落实到人,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通知要求,对已经废弃的大口井,一律填埋夯实,恢复地貌;对已经废弃不用的机井,要将地面以下一定深度的井管切割,并用粘土填埋,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对因地下水位下降造成暂时无法使用的机井,要加水泥盖封存;对仍在使用的各类机井,要落实管护责任,设立安全警示标识,安装井盖等防护设施。对城市窖井破损井盖,及时更换和设立警示标识。对废弃矿井,全面封停。
  在管理监督方面,淄博将建立农村机井、城市窖井及废弃矿井安全隐患巡查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整治效果稳得住、不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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