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墅区违建不新鲜 不建才特别
2017年06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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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墅区违建不新鲜
不建才特别

  中海城住宅小区位于黄河十二路以北、渤海十九路以西,分东西两院,占地近600亩,总户数978户(其中住宅958,商铺20户),于2007年开工建设,2014年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小区内建筑为多层和部分别墅及联排住宅。
  小区违法建设从2015年开始出现,个别住户违法圈占公共场地或接建房屋、搭建露台等,后出现蔓延势头。截至目前统计,小区内共有违法业户178户,这些违法建设按其性质大致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侵占公共用地(如道路、广场、绿地、河道等)私搭乱建,共36户;第二类是在原有建筑物上扩建、加盖或搭建露台,共142户。
  记者在小区内了解到,违法建设的行为大多发生在别墅区,居小区居民介绍“基本上每家每户都有违建的存在,最开始都是偷着干,后来都明着修了,物业根本管不了,也不敢管。”通过了解,记者也发现不少公共绿地被业主用围栏圈进到自己家中,“这里本来应该是公共停车位,现在都被业主圈到自己家里去了。”现场工作人员介绍,早在去年6月,开发区管委会就曾依法组织有关人员进驻中海城,并对继续施工的业户采取了停水、停电、封堵进料、将违法业户名单抄送房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房产手续等一系列措施。同时规划局按照行政执法程序对违建业主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但由于没有跟上强制性措施,业主仍然顶风违建。
  这些肆意侵占公共空间的不文明行为泛滥成灾,严重挤压了其他公民的活动空间,影响了其他人的正常生活,甚至侵犯了其他人的合法权益,也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去年以来,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对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高度重视,与滨州市规划局密切配合,多措并举,有效地遏制住了违建势头。滨州市规划局对前期28处违建户下达了强制拆除决定书,确保了本次依法拆违行动的顺利进行。
建设再好
是违法的也得拆除

  6月1日上午7点,机械人员就以全部到位。在违建拆除之前,记者粗略丈量了一处联排别墅院落,侵占公共空间就达4米之宽,违法面积面积约为40平方米。7点30分,开始对小区内侵占公共用地的违法建设进行强制拆除。
  伴随着挖掘机的轰鸣声,违法建筑一一被拆,工作人员对现场进行警戒布控,确保安全拆除,帮助业主清理违建场所中的私人物品,并使用高压雾炮车对拆违后的废墟渣土进行洒水降尘,并及时清理现场。
  在一处独栋别墅内,院落整洁有序,院子内停放着一处巨大泰山石,并且设有小型高尔夫球场地、篮球架、菜园等装饰,由于侵占公共绿化用地,要对此处进行拆除。据业主介绍,仅院落装饰就花费50万左右,“我们侵占公共用地确实是不对的,自己也已拆除一部分了,现在政府来帮我们拆,我们一定积极配合。”院内的大型装饰物,业主承诺将会进行妥善安置,不会再侵占公共用地。
加大拆违力度
对违法建设“零容忍”

  自去年11月以来,滨州市各县区积极健全组织、明确责任、开展行动,认真开展城市违法建设排查和治理工作。全市共排查违法建设面积376.6万平方米,截至今年4月底,全市共治理存量违法建设72.1万平方米,占总量的18.66%,治理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据悉,本次对中海城小区侵占公共空间和公共绿地严重的28户违章建筑进行依法强制拆除,是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全省城市违法建设治理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厅字〔2016〕40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城市违法建设治理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滨办字〔2016〕51号),结合中海城小区实际而实施的一次集中行动。主要目标是通过治理,完善违法建设管控长效机制,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另外,对于第二类非侵占公共用地或在原有建筑物上扩建、加盖或搭建、封闭露台等情形的142户,相关部门提出建议,对不影响主体建筑安全的,动员违法业户2个月内自行拆除,自行拆除并恢复原状的不予处罚,不自行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对因影响主体建筑安全不能拆除又不影响城市景观的,依据《城乡规划法》或《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有关规定经第三方评估后没收“违法所得”,产权不予登记。对于不履行处罚的业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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