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清江
近日有媒体报道,吕梁市2016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因认定“世界史不是历史学”等情况,导致考生在考试资格复审环节被刷。吕梁官方对此回应称,吕梁市委、市政府已成立核查组,介入调查。同时,市政府法制办也己受理了相关考生的行政复议申请,及时启动行政复议程序。(6月11日《中国青年报》)
“世界史不是历史学”,单从表述来看,颠覆了人们常识的认知,因而容易被人视作荒唐的笑话来看待,甚至猜测招聘不公平。然而,放到招聘岗位的专业设置,历史学是纯粹的专业,远小于教育范畴中大专业的概念,具有唯一性。“世界史不是历史学”的笼统说法,有偷换概念的嫌疑。厘清这起考试专业设置引发考试资格纠纷的性质,绝不能带上主观色彩,而应回到招聘专业设置的基本程序来考量和判断。
首先要看的是,专业的设置是否有明确的依据。据吕梁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本次考试专业设置内容并未参照国考目录,而是参照山西省公务员考试专业目录执行,所设专业由各招聘单位申报。应当说其依据是合理有效的。通过网上查阅得知,在《2017山西省公务员考试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中,“14、历史学与文物考古类”分别列出了“历史学”和“世界史”,由此看来,“历史学”与“世界史”的确是两个不同的“专业”。吕梁市以此为指导,来进行事业单位招考的专业设置,并未超出规定的依据之外。
几名相关考生参加考试的岗位是学校的历史教师,包括“教育学类”和“历史学与文物考古类”的相关历史专业,都可以作为报名的条件,但从岗位的特点来看,通识式的历史学专业更适合一般学校教师岗位的需要。如果该岗位的招聘专业设置是“历史学与文物考古类历史学专业”,将“世界史”等相关专业排除在外,应当是严谨的。关键在于招聘的实务中具体的表述能否清晰,能否消除报名考生理解的歧义。
当然,吕梁市事业单位考试招聘的争议,除了专业设置理解的偏差之外,更在于考生笔试通过后,因资格复查而被淘汰,由此放大了社会对招聘不公的担忧。如果说,资格条件复查置于笔试之后是有好处的,招考单位需要审核的考生少了,工作量少了,那么,对于招考单位而言,就有必要把事前工作做得更细,减少误会的产生。光想着好处,单纯考虑减少工作量,在工作中留下漏洞,是偷懒的表现。
整体上而言,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吕梁官方的回应,应该说可以自圆其说,不过,这也引出了另外的问题。事业单位招聘,毕竟是以事业为重,从人才合理使用的角度考虑,一个笔试通过的考生,是不是应该得到面试的机会呢?如果一个人可以通过笔试、面试,是不是就证明符合用人单位的要求了呢?如果因为细分的专业被排除在外,是不是阻碍了人尽其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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