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了一箱水,丢了个饭碗。近日,网上曝出一段视频,显示河南省项城城管队员,以没收志愿服务用品为威胁,索要高考免费送水点的矿泉水。6月10日,项城市城市管理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现场城管队员王某开除处理。
地方城管部门在这个“1分06秒”事件上倒也出手迅速,没有敷衍民意,在程序正义上契合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相较于挤牙膏或捂盖子,诚意难得。不过,将之定性为“不文明执法”,且只是开除了肇事者的做法,还是值得商榷。
一则,文明执法和执法守法是两个概念。文明是个高阶的要求,守法是个底线的标配。态度死板、言语失当,是文明问题,但如果行为失格、滥权失据,跟文明不文明就没有半点关系。指挥志愿者往自家的车子上搬水,这究竟是“不文明执法”还是“执法违法”?
二则,正式城管工作人员都接受过执法规范教育,在群众利益面前颐指气使、巧取豪夺,此般作为难道仅仅是“个人素质问题”那么简单?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即便从视频来看,执法车上也不是王某一人,在整个搬水事件中无人制止、无人调和,这究竟是偶发事件还是执法常态?如果问得再刻薄一些:在地方执法生态中,类似这样的合法伤害权是否早就见怪不怪?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6年宏观经济数据。中国城镇常住人口7929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182万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城镇化率)为57.35%。城镇化的步伐越来越快,但公共治理的细节如果连“一箱水”都管不好,城管污名化的帽子摘不了不说,可能还会引起矛盾与纠葛。今年5月1日,《城市管理执法办法》正式施行。不过,眼下的“一箱水”事件却提醒城市管理者:队伍与素质固然重要,守法与限权更为要紧。
公权当谦抑、执法当守法——这些核心理念和价值,不能再靠“小视频”来监督了。被滥用的基层执法权,需要及早回归到敬畏规则、尊重民意的轨道上去。(摘自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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