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电脑遭损坏,只赔7倍运费?
菏泽一市民快递电脑遭严重损坏消协介入调解,终获合理赔偿
2017年07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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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7月2日讯(记者 崔如坤 通讯员 成珂) 近日,菏泽市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了一起快递公司与消费者之间的纠纷,为消费者挽回了快递物品遭损坏的经济损失。
  原来,今年5月份,牡丹区的史先生不小心将笔记本电脑屏幕摔碎了一个角。由于该电脑还在保修期,他就联系了当初购买电脑的淘宝店。该店表示,可以以旧换新,要求他把电脑邮寄至店铺所在地,并支付1250元的费用,即可更换新机。
  随后,史先生就致电某快递公司上门取件,并在电话中提醒取件人员捎带4号包装箱与防碰撞泡沫。因为当天接收派件的快递员是顺路取件,只是拿了一个塑料快递袋,并没有提供包装箱和泡沫,但他向史先生承诺说,回到公司以后,就会按照他的要求来打好包装。史先生遂放心支付了32元的快递费用。
  然而,5月24日下午,淘宝店那边给史先生打来电话说,由于收到该电脑时发现没有使用规范的包装箱和防碰撞泡沫包装,只是使用了快递塑料袋,造成该电脑损坏严重,已不具备换货条件,基本报废了。
  史先生赶紧和承运快递公司联系,该公司客服给予的答复是:可以赔偿7倍的运输费用。这台电脑购买时一万多元,现在市场价也在五千左右,因为快递公司的过错导致电脑报废,却只赔偿运费的7倍,即224元钱。对此,史先生觉得很不公平。
  多次沟通未果,史先生无奈之下向消协投诉。菏泽市消费者协会接到投诉以后,立即联系了该快递公司的全国服务热线。客服表示愿意与消费者协商解决。过了一段时间,双方却一直没能达成一致意见。
  近日,菏泽市消费者协会又致电该快递公司总部,督促该公司安排专人对接处理此事,同时也找到了该快递公司菏泽地区的相关负责人。经过多次沟通协调,按照市消协提出的调解意见,双方终于达成了如下的共识:快递公司按照该电脑现有的市场价格,减去原本维修需要的费用1250元,剩下的差价由快递公司全部承担,共计3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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