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县消防大队依法查封一家消防安全隐患单位
2017年07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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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动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强化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辖区火灾形势持续稳定。近日,邹平县消防大队依法查封一家消防安全隐患单位。
  消防监督员通过现场检查发现,邹平县会仙包装有限公司生产车间部分使用泡沫彩钢板搭建,燃烧性能和耐火等级不足。该公司以生产纸质包装箱为主,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严重威胁社会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消防大队依法对该公司生产车间实施了临时查封,并要求该公司尽快整改火灾隐患,严格落实防范措施。监督员按照法律程序,向单位负责人告知了临时查封的理由、依据及权利和义务,该单位负责人表示对查封没有异议,表示将按要求、按时限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通讯员 王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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