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企业工资最高可涨13%
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发布,下线为平均工资增长4%
2017年08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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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7日讯(记者 李珍梅) 7日,青岛公布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以2016年本企业平均工资为基数,基准线为平均工资增长9%,上线为平均工资增长13%,下线为平均工资增长4%。
  日前,《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发布。企业应在政府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后30日,制定落实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工资集体协议)编制本年度薪酬预算。企业应通过工资指导线网上备案系统填报《落实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备案(工资集体协议)表》,并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情况。
  企业应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增长水平,发放职工工资,主动接受企业工会及职工对执行情况的监督。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不能按照实施方案安排职工工资增长的,应事先征求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的意见,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并向全体职工公示后执行。一旦生产经营状况好转,应安排职工工资合理增长。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严格审核企业填报的《落实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备案表》中的2016年工资总额与企业在劳动工资网上备案系统工资导(录)入模块中导入的2016年工资总额是否一致,不一致的不予备案。企业贯彻执行工资指导线情况将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监察年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认真检查企业落实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备案(工资集体协议)等各个环节的执行情况,对落实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工资集体协议)逾期未备案的企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据《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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