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拥抱“盐改”才是有远见的
2017年08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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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顶层设计层面,从放开跨省经营到全面政企分开,盐业体制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是很明确的,关键就在于各项具体改革目标的落地。在这个过程中,是固守既得利益还是争先践行改革,反映出的恰恰是相关主体对改革的真实态度。

  自今年元旦拉开大幕,盐业体制改革至今已有八个多月。然而,齐鲁晚报记者在省内调查发现,作为打破原有盐业体制的第一步——放开食盐跨省经营,却在实践中遭遇重重阻力。尽管已经做过备案,但仍有不少外省食用盐在进入我省的过程中遭到地方盐业主管部门的查扣。
  盐是生活必需品,盐业体制与民生密切相关。盐业体制改革把打破“千年专营制度”作为目标,社会公众对此充满期待。在顶层设计层面,从放开跨省经营到全面政企分开,盐业体制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是很明确的,关键就在于各项具体改革目标的落地。在这个过程中,是固守既得利益还是争先践行改革,反映出的恰恰是相关主体对改革的真实态度。
  众所周知,任何一项改革,都不可能一蹴而就,旧的规则仍然存在,新的规则还不完善,往往会经历一个相对特殊的、具有过渡性质的时期。盐业体制改革目前所处的阶段,就带有明显的过渡特征。按照国务院印发的盐改方案,今年元旦起食盐就可以跨省经营了,但按照地方制定的管理条例,盐业主管部门仍有权对此加以禁止。在调查中记者就发现,外省盐企依据盐改方案,抓紧时间窗口在我省布局,地方盐务部门则依据地方条例对外省盐进行查扣。由此,放开食盐跨省经营的目标陷入困境。
  如此尴尬局面,或许可以用“过渡”来解释,但这种情况的发生却不是必然的。在过渡时期,对于相关主管部门来说,行为的自主空间是比较大的,固守既得利益、开改革的“倒车”,并不是唯一的选择。恰恰是为了避免地方主管部门“我行我素”,中央部委有关盐业体制改革的文件,多次提到开放食盐企业“跨省自主经营”,并重点指出要加快清理地方性法规和政策中与盐改方案精神不符的条款。如此看来,以“严格执法”为名查扣外省盐,不过是为维护既有的垄断地位找个借口罢了。
  对于盐业部门而言,“严格执法”能够获得一点儿暂时的好处,但把目光放得更长远些看,这样做其实得不偿失。盐业体制改革的大幕已经拉开,开弓没有回头箭,放开跨省经营以及政企分开,是大势所趋。在新体制之下,“裁判员”和“运动员”不再一体,分离后的盐业监管部门只有找准并适应新的职责定位,才能体现出继续存在的必要性;而分离后的食盐生产企业,则不得不与外省的同行过招,在竞争中获取生存空间。改革的过渡时期其实是非常好的试验期,与其固守既得利益,不如抓住机遇顺势而为。
  打破“千年专营制度”的盐业体制改革,是市场化改革的一部分,对食盐企业而言,省与省之间的界限被打破,全国形成统一的市场,这是难得的发展机遇。自古以来,山东就是盐业大省,要素条件得天独厚,因此,更有必要站在这场改革的最前列,成为积极推动改革的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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