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联合检查柴油货车集中停放地
2017年08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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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聊城交警部门还将强化源头监管,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对不符合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货车进行全面梳理,对接车辆信息。在接到交通运输部门提供的重型柴油货车信息明细后,车管部门将安排专人负责,通过系统比对或档案核查等方式,迅速筛选核对国Ⅲ排放标准的车辆信息,3日内反馈交通运输部门,无法核对的,建议其向环保部门核查。加强对重型柴油货车新车登记查验工作,仔细核对车辆参数,对环保达标情况存疑的,可要求车主提供《机动车环保信息随车清单》,必要的通报当地环保部门配合核查,对经核查实车环保达标情况与提交的资料不符的,不予办理登记业务,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生产、销售企业责任。严格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工作,对无定期排放检验合格报告的,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交警部门还将配合环保部门,每月对重型柴油货车集中停放地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对未添加车用尿素、DPF工作不正常或尾气检查不达标的重型柴油货车,依法督促运输企业或车主7个工作日内对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车辆进行维修、上线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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