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排放标准 多方处罚限期整改
2017年08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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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行动方案,交警部门与环保、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将开展联合执法,设置联合执法执勤点,组建执法小分队、查缉小组,对重型柴油货车主要通行的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进行重点监控,加强对不符合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货车路面交通违法行为的现场查处。每月15日组织全市集中查缉统一行动,对查处的不符合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货车,落实“多方处罚”措施,并责令限期整改。对现场查处不符合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货车违法驶入限行区域的,一律按照“机动车违反禁令指示标志”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有关规定,给予驾驶人罚款200元,记3分处理。对查处机动车存在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视排气污染物的,伪造、变造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或使用转让、转借、伪造、变造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一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强化动态监管。加快视频监控和卡口系统建设应用,加大城区出入口及交警执法站视频监控和缉查布控系统覆盖面,实现对重型柴油货车的动态监管。11月1日起,对入聊的外省排放明显可视污染物重型柴油货车依法处罚并劝返,对省内的违法车辆依法实施处罚,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处罚信息。同时,定期将不符合国家标准排放车辆和逾期未报废、逾期未检验的重型柴油货车信息录入机动车查缉布控系统进行检查比对,依托城区出入卡口和缉查布控系统,依法抓拍、取证、查处,不断压缩不符合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货车活动空间,引导群众主动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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