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焚烧不给力,五县区被约谈
37名责任人被处以行政记过、诫勉谈话、党内警告、通报批评等相应处分
2017年08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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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8月15日讯(记者 李德领) 近日,菏泽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郓城县、鄄城县、牡丹区、定陶区、单县秸秆焚烧问题的通报》。11日上午,市政府对存在秸秆焚烧问题的5个县区人民政府进行了约谈,对秸秆禁烧责任落实不到位、禁烧工作不力的问题提出了严肃批评。
  据悉,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8月8日发布了《关于夏季秸秆禁烧工作情况的通报》,今年夏收期间环保部卫星遥感监测共发现我市5个县区存在秸秆焚烧火点29个,火点总数位列全省第2位,秸秆焚烧问题突出。5个县区秸秆焚烧火点情况为:郓城县火点18个,其中重点禁烧区域内火点13个,火点总数及重点禁烧区域内火点数均居全省县(市、区)第1位。鄄城县火点8个,其中重点禁烧区域内火点7个,火点总数居全省县(市、区)第5位,重点禁烧区域内火点数居全省县(市、区)第4位。定陶区火点1个,位于重点禁烧区域内。牡丹区火点1个,位于重点禁烧区域内。单县火点1个,位于重点禁烧区域内。
  根据省政府有关要求,市政府及时对存在秸秆焚烧问题的县区政府进行了问责,并责令有关县区政府对本辖区存在秸秆焚烧问题的乡镇同步问责。8月11日上午,市政府对存在秸秆焚烧问题的5个县区人民政府进行了约谈,对秸秆禁烧责任落实不到位、禁烧工作不力的问题提出了严肃批评。市政府给予秸秆焚烧问题突出的郓城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孙兆同、鄄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沉静通报批评。5个县区政府对存在秸秆焚烧问题的13个乡镇办事处共37名责任人员,依法依纪分别给予了行政记过、诫勉谈话、党内警告、通报批评等相应处分。
  《通报》提出,希望被通报的5个县区切实提高对秸秆禁烧工作的认识,吸取教训,扎实做好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确保辖区内不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其他县区要引以为戒,切实增强秸秆禁烧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以赴、继续开展好今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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