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打造当地历史文化品牌
2019年底,菏泽各县区方志馆要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
2017年08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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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8月15日讯(记者 李德领) 为促进菏泽地方史志系统志、鉴、库、馆、开发服务等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近日,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县区方志馆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到2018年,各县区原则上都要建成方志馆,至2019年底,全市各县区方志馆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
  方志馆是收藏研究、开发利用地方史志资源,宣传展示国情、地情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建设好县区方志馆,对于妥善收藏、保护、开发、利用地方文化资源,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构建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打造当地历史文化品牌,具有重要的意义。
  《意见》指出,方志馆要有固定的独立馆舍,与文化馆、图书馆、档案馆等文化设施合建的,要一套设施,多块牌子,机构分开,业务分开,独立运作。在建筑规模上,应与行政区划级别、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服务人口数量等相适应,建筑面积应不少于1000平方米,有条件的县区可适当增加建筑面积。
  据悉,内部设置方面,应设收藏保护区、展览展示区、编纂研究区、学术交流区、信息技术区、公共服务区、行政办公区等主要区域,并建设与之相配套的附属设施。方志馆建筑设计应充分体现地域特点、文化特色,注重实用性与时代性,符合方志馆特有功能与技术要求。同时,要有足够数量的书架、书橱和用于图书管理、借阅的附属设施,配备计算机、扫描仪、复印机、照相机等电子资料处理系统,以及防虫、火、鼠、盗、潮等设备与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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