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10月9日讯(记者 赵发宁 通讯员 华君 李晓峰) 8日下午,泰城一水产店经营者错将装有三万元的袋子当成货物“卖”给了前来买东西的一个男子。店主发现后赶紧报警求助,好在一个多小时后,泰山区公安分局岱庙派出所民警找到该男子,并找回三万元。
8日下午4点左右,泰城一水产店准备关门,这时,该店老板娘把一个装有30000余元的营业款的黑色塑料袋放到了门口桌子上。就在此时,一名年轻男子骑电动车来到店里购买海鲜。老板娘称好海鲜后,将海鲜也装到了一个黑色塑料袋里,并且放在了门口桌子上。男子付完款后,老板娘将装有现金的黑色袋子当成海鲜给了对方。男子走后,老板娘发现钱不见了,才意识到给错东西了,于是,赶紧报警。
接警后,民警赶到现场了解情况,根据购买海鲜男子的体貌特征在周边详细了解,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忙碌,民警在市场周边正巧碰到了这名男子。原来,该男子从五马市场购物回家后,还未来得及打开塑料袋,根本不知道自己带回来的不是海鲜而是30000元现金。
听到民警解释后,该男子立即赶回家,带着装有现金的塑料袋与民警一同回到市场,在民警和周边群众的见证下,将现金如数归还,此时,围观的群众都松了口气,纷纷对这名男子和民警表示赞扬,老板娘激动的热泪盈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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