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1日讯(记者 罗静) 近日,淄博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切实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中地下管线保护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手续时,需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建设项目地下管线现状资料交接单》。旨在切实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中地下管线保护工作,避免因建筑施工导致地下管线损坏等事故。
根据《通知》,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开工前,以及从事地下开挖、爆破、钻探等活动前,建设单位应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城乡规划部门及管线权属单位查询并收集所有地下管线数据资料,并根据数据资料组织现场详查,形成现状资料;施工区域无现状地下管线资料或地下管线位置难以判断,以及涉及油气等危险化学品地下管线和国防电缆等重要地下管线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测绘单位进行工程测绘,形成现状资料。并及时将获得的地下管线现状资料提交给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同时,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手续时,应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地下管线保护措施以及《建设项目地下管线现状资料交接单》。
据了解,《建设项目地下管线现状资料交接单》包括项目名称、地址、施工范围、施工范围涉及的管线、建设单位以及管线资料清单等内容。据淄博市住建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以前的规定条例有要求建设单位提供管线资料等内容,但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等并不统一。有了这个交接单后,提交的资料更规范、明确,更有利于建设单位等了解施工情况,更有利于相关部门监督施工安全等,有利于减少事故发生、保护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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