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将建立消防安全信用记录
纳入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为信用评价、项目批准等方面的参照依据
2017年12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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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12月19日讯(记者 张建丽) 19日,菏泽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推进会召开。会上宣读了《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要逐步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并将消防工作考评结果作为各级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将建立消防安全信用记录,纳入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为信用评价、项目批准、用地审批、金融扶持、财政奖补等方面的参照依据。
  国办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突出了明确问责,提出了具有行政审批、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38个相关部门监管责任,细化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单位的主体责任。此次的《通知》也要求各级政府强化各部门的责任意识,建立“权责一致、依法履职、失职追责”的工作机制,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逐步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会上要求加强消防责任考评的追究。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将消防工作考评结果作为各级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要建立消防安全信用记录,纳入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为信用评价、项目批准、用地审批、金融扶持、财政奖补等方面的参照依据。对不履行或不按照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坚持事前追究和事后追究相结合,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在涉及消防安全行政审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重点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力量发展等方面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菏泽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高荣国在会上表示,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多起特重大火灾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冬季是用电用气用火的高峰期,也是火灾的高发期,消防形势不容乐观。根据冬季火灾的发生规律,要扎实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尤其针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商业密集区、“三合一”建筑、群租房、老旧住宅、“九小场所”等,并在会上提出部署节前安全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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