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助残代步车”撞人致死山亭这司机被终身禁驾
2017年12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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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鲁晚报枣庄12月19日讯(记者 秦政) “助残代步车”因廉价、方便、快捷等特点倍受广大群众喜爱,但其速度快、稳定性差、安全系数低等因素,再加上驾驶人不遵守交通法规,为道路交通安全增加了风险,埋下了隐患。2017年1月11日21时,枣庄山亭区就发生了一起“助残代步车”撞人致死,驾驶人被吊销“C1”驾证,且终生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案件。
  据了解,枣庄市山亭区的肖士雷是一位具有6年机动车驾驶经验的司机,可他怎么也没想到开“助残代步车”竟然会撞上人,更没想到开这种车逃逸后会被终生禁驾。当日21时,他驾驶“助残代步车”外出办事,当他沿345省道由东向西行驶到245省道交叉路口,并左转弯行驶至245省道42公里238米处时,因心里想着要办的事,再加上夜幕遮视,“助残代步车”灯光不佳,行驶过程中未能及时发现路上行走的汤加后,结果就这样阴差阳错的与行人发生了交通事故。“坏了,好像撞到人,怎么办,是救人还是逃跑,不行,不能停,趁着天黑不容易被发现,我的车又没有无牌无证,跑了也没事,得赶紧走,要是停下来麻烦就大了”,被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惊慌的肖士雷激烈的思索着。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后,惊慌失措的肖士雷还是压制不住快跑的思绪,于是,他放弃被撞行人汤加后生死,开着“助残代步车”极速逃逸了。事故发生后,汤加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同时,等待逃逸的肖士雷也将是法律的严惩。
  经调查,肖士雷存在驾驶轿车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违法行为,故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2017年4月10日,肖士雷被山亭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被枣庄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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