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韩敏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18年01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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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韩敏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相关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韩敏。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
  韩敏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韩敏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韩敏
2018年1月10日
基准日:2017年7月10日
联系人:韩敏
联系电话:0633-8718768

序号 债务人 主合同文书编号 币种 截止2017年7月10日账面本息金额(折人民币) 担保合同编号 担保人(包括保证人与抵押人)
本金 利息
1 日照中港粮油有限公司 2015年东信贸字第2015001号、2015年东信贸字第2015002号 人民币 294,717,500.79  33,339,991.71  2015年东保字第2015001-1号、2015年东保字第2015002-1号、2015年东保字第2015003-1号、2015年东保字第2015004-1号、2015年东保字第2015005-1号、2015年东保字第2015006-1号、2015年东保字第20150010号、2015年东保字第2015011号、2015年东保字第2015012号 山东美林制药有限公司、日照正通驾驶培训山东易鼎液压机械有限公司、青岛瑞蚨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日照新兴典当有限公司、常晓川、李伟、苗仲林 、李燕宁、焦安玉日照中港粮油有限公司
2 日照中伟贸易有限公司 2014年东港贸字ZWMY-002号 人民币 41,526,004.00  7,242,300.35  2014年东高保字ZW-001号、2014年东高保字ZW-002号、2014年东高保字ZW-003号、2014年东高保字ZW-004号 李伟、李燕宁、常晓川、日照正通驾驶培训有限公司、日照中港粮油有限公司 菏泽嘉华置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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