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所擅自拆除封条定陶消防大队对其处罚
2018年01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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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1月15日讯(记者 张建丽) 近日,定陶消防大队依法处理了一起擅自拆封,无视《消防法》权威的案例。目前,该违法行为人赵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近期,定陶消防大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正在开展。定陶消防大队对辖区内的人员密集型场所进行了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张湾镇金海湾温泉会所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要求,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营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定陶消防大队依法对其进行了临时查封。
  后来,大队消防监督员联合张湾镇派出所民警对该场所进行复查时发现,该场所封条已被擅自拆封并对外营业。随后,联合执法组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根据证人的证言以及赵某本人的陈述,拆封一事属实,根据《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六项规定:“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或部位的可以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联合公安派出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拘留10天,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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