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年前酒驾
今年酒驾又被查
聊城冠县一男子六年前酒后开车被处理,近日再次酒驾被抓,因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他被处以驾驶证吊销、罚款1000元,拘留15天的严厉处罚。
2月2日是2018年度春运启动的首日,冠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李进泉在冉子璐与建设路路口查获一起酒后驾车行为。经检测,驾驶员李某血液酒精含量达到62.07mg/100ml,民警进一步查询发现,李某曾于2012年酒后驾驶被处理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民警对李某做出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看来要在拘留所迎接新年了,面对如此严厉的处罚结果,时隔六年再次酒驾被处理的李某后悔不迭。民警提醒,如果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再次违反将从重惩处。 (李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