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2日,历下区人民政府作出了济南四机数控机床有限公司片区旧城改造项目的房屋征收决定(济(历下)征告字〔2017〕5号)。以下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决定及公告确定的签约期限内未达成补偿协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和《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市政府令第248号)等相关规定,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对以下被征收人作出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在《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送达的过程中,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以及邮寄送达方式无法送达被征收人或相关权利人,现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予以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下列被征收人或相关权利人请到济南市历下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济南四机数控机床有限公司片区旧城改造项目指挥部领取《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逾期未领取的,即视为送达。
被征收人孙继聪、许云在你户征收补偿决定书送达后7日内选择补偿方式,逾期将给予产权调换。限以上三被征收人在你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送达之日起20日内将被征收房屋、地下室腾空,并移交给济南市历下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办公室。如被征收人对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不服,可以在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济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依法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济南四机数控机床有限公司片区旧城改造项目指挥部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颖秀路650号机床四厂2号
邮编:250101
联系电话:13031729777 联系人:纪强
济南市历下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2018年2月5日
序号 主 要 内 容 主 要 内 容 主 要 内 容 主 要 内 容 主 要 内 容 主 要 内 容
被征收人姓名 坐落 房屋面积 补偿内容 征收补偿决定书文号及作出时间 征收补偿决定书文号及作出时间
货币补偿及搬迁费合计 产权调换房屋
1 孙继聪 机床四厂路1号8号楼3单元101室 100.27㎡ 1683783.98元 调换安置房15号楼2单元3401室 济(历下)政征补字〔2018〕1号2018.01.18
2 许云 机床四厂路1号7号楼2单元401室 100.21㎡ 1699590.89元 调换安置房15号楼2单元3304室 济(历下)政征补字〔2018〕2号2018.01.18
3 胡立良 机床四厂路1号8号楼3-104(-1层)、3-107(-1层) 6.72㎡、7.52㎡ 货币补偿金额79744元 无 济(历下)政征补字〔2018〕3号2018.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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