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5日讯(记者 赵玲玲 通讯员 刘保建) 2月5日下午,记者从烟台市葡萄与葡萄酒局获悉,由烟台市人民政府申报的“烟台葡萄酒”,符合地理标志注册程序和条件,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准予登记。
“烟台葡萄酒”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意味着多了一重国家认定的“身份证明”。烟台拥有葡萄酒尤其是海岸葡萄酒所需要的阳光、沙砾、海洋“3S”特质。
烟台葡萄酒局争取到了市政府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行文申请“烟台葡萄酒”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申办。在过去一年里,烟台市葡萄与葡萄酒局争取到了市工商行政部门的支持,同意联合行文开展申办;争取市史志办支持,查询并出具了“烟台葡萄酒”史志记载的证明;争取国家葡萄酒、果酒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的支持,制定了专门的质量检验检测标准,并签订委托检验检测协议,共撰写整理申办材料9份近万字,于2017年5月报送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7月,申办材料审查符合要求,下发正式受理通知书,进入评审阶段。9月,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审核通过,“烟台葡萄酒”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办初审公示(第1569期),公示期3个月。2018年1月底,最终完成全部申办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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