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马丁·路德·金到十八世纪英国民众
2018年03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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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弘
  英美两国民众获得基本的权利,都经过了漫长的奋斗与争取,并与法治、民主政治制度的发展形成了互动。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民权的获得,也同样如此。
“金神话”离不开广阔的历史背景
  W.克里昂·斯考森《飞跃5000年》(群言出版社)是全美大中学生的必读书,书中揭示了美国的28条立国原则。在作者看来,这28个有助于改变世界的重要观念,美国的建国者们几乎没有发明它们中的任何一个,但是他们发现了它们。这些观念并不是一次性汇聚在一起的,自詹姆斯敦之后,人们用了180年的时间,才把这些想法汇聚在一起。
  但是,理念只是蓝图,它与现实有着漫长的间隔。美国民权的获得,往往不是统治者的恩赐,而是民众自己争取的结果。在争取民权运动的过程中,马丁·路德·金是不可忽视的奇理斯玛型领袖,《我有一个梦想》可谓脍炙人口。据首都师范大学教师于展的观察,美国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最早的传记大部分是由熟悉他的人所写,作者掌握关于金的第一手资料,但这些早期的论述并不是建立在广泛考察主要历史资料的基础上。他们主要强调金作为领导者的历史重要性及其成就,实际上是制造了关于金的“历史神话”。1980年代以来,新一代比较严肃的学者开始质疑上述著作,反对把金作为现代黑人斗争发起者和不可缺少的领袖的观点。他们认为,“金神话”强调个性而不是社会背景,它夸大了马丁·路德·金对黑人进步的贡献,而没有承认他实际上大大受益于其他组织者和积极分子。在资料的运用上,联邦调查局的档案不断揭秘并被挖掘出来,马丁·路德·金的各种著作、演说和布道也被编辑出版,由克莱伯恩·卡森教授主持的、最为学界瞩目的浩大工程《马丁·路德·金集》的编纂工作正在有条不紊进行,大量不为人所知的细节得以披露,这对澄清“金神话”具有重要的作用。而在具体解释上,学者们基本能抛开自己主观好恶和社会环境的影响,尽量做到客观公正。而泰勒·布兰奇的马丁·路德·金传记三部曲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泰勒·布兰奇的《分水岭:美国民权运动的奋起与挣扎》(中国青年出版社),是马丁·路德·金传记三部曲的第一部,本书获得1989年普利策历史奖、美国国家图书奖。在广泛搜集原始档案文献资料的基础上,作者采访了百余人,获取了大量的材料,全面、详细、栩栩如生地记述了20世纪50年代末至1963年肯尼迪总统遇刺身亡这段时期,金及其伙伴从美国南方发起民权运动,并逐渐发展到北部、西部和西北部的全过程。书中披露了许多鲜为人知的故事,特别是约翰·肯尼迪总统及其兄弟罗伯特·肯尼迪与民权运动的关系,以及埃德加·胡佛领导的联邦调查局(FBI),渗透到民权运动内部并试图影响运动发展的内幕故事。作为美国司法部长的罗伯特·肯尼迪,批准了埃德加·胡佛对马丁·路德·金的窃听。约翰·肯尼迪总统被刺身亡之后,埃德加·胡佛“彻底撕掉了披在身上的专业职责或者职业礼节的最后伪装”,他和马丁·路德·金很快就变得互相憎恶。此后,FBI完全不受罗伯特·肯尼迪的控制,联邦调查局把金描述为“一个道德败坏的机会主义分子,毫不诚实,是利用种族矛盾来获取个人利益的伪君子”。
  在书中,泰勒·布兰奇通过诸多细节描述,展现了金等民权运动领袖们为争取权利,想方设法发起领导和参与了各种社会运动,,生动揭示了美国黑人在白人主流社会里维护自身权利的艰难和非凡勇气。毋庸讳言,《飞跃5000年》中所体现的伟大观念,使得美国构建了一个包容性的制度,这使得马丁·路德·金为黑人权利奋起抗争之时,既无丧命之虞,亦无酷刑之苦。而争取民权的领袖中,无论是马丁·路德·金,还是曼德拉和甘地,他们能够成为奇理斯玛型领袖,拥有巨大声望和卓越的影响力,除了自己的奋斗精神和抗争勇气,更重要的是因为他们的对手有理念,讲法治。如果是政治上处于前现代的国家或希特勒统治下的德国,可以想见,这些奇理斯玛型领袖恐怕尚未成名,就已经命丧黄泉或被酷刑残害致死。
18世纪,英国大众政治崛起
  美国黑人获得平等权利,是黑人民权领袖们不断争取的结果。在历史上,18世纪的英国民众,为了获得选举权以及个人私有财产等权利,同样经过了持续的抗争与争取。《十八世纪英国的大众政治》选取了一个关键的时间段,这也是英国大众政治崛起的时刻。被称为激进主义者的约翰·卡特莱特主张,超过18岁的人都应该拥有投票权,并通过英国古老体制证明自己的主张。托马斯·潘恩认为,任何想要捍卫保护其生命、自由和财产的自然权利的人都必须拥有选举权:“选举政治代表的权利是用来保护其他权利的首要权利。剥夺了这项权利,就是将一个人变为奴隶,因为奴隶就意味着屈从于他人的意志,而一个在政治代表选举中没有投票权的人就处于这种境地。”1791—1792年,潘恩的《人权论》分成两部分出版。其时,社会还在争论王权有可能高于议会,争取普选权无法被权力精英接受。
  在《论民主》(商务印书馆)一书中,罗伯特·达尔借助《不列颠百科全书》获得了一组数据:1831年,英国只有4.4%的成年公民拥有投票权。后来经历了832年改革、1867年改革、1884年改革和1928年改革,英国逐步落实成年男女公民的普选权,降低成年男性公民的财产资格限制,直至最后全部取消,并逐步落实投票资格上的男女平权,从最初30岁以上成年女子首先获得投票权,到1928年实现21岁以上成年男女公民的普选权。其后,英国的不同地区又降低公民普选权的年龄。1948年,英国议会颁布《人民代表法案》,复数投票制被正式废除。由此,英国终于形成了“一人一票”的议会民主制。
  美国学者海思等人指出,“英国是第一个摧毁专制政体的国家,但也是最后建立民主政体的国家之一。”阎照祥在《英国政治制度史》(人民出版社)中分析,英国政治制度发展呈现出原创性、连续性和渐进性的特征,但不失灵活性,而英国法治传统为此奠定了深厚的社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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