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文清理各类违法户外广告牌匾
已拆除大型户外广告12处、发光字号138处
2018年04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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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3日讯(记者 赵磊)4月1日,奎文区城管执法大队对城区道路违法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和提升。
  此次整治的时间为2018年3月至2018年12月。整治内容包括未经批准或超过批准时限在城市道路、建(构)筑物顶部、墙面以及其他设施上擅自设置各类户外广告一律进行拆除;未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的,实行强拆,并进行罚款;禁止临街门店在人行道或公共区域擅自摆设室外广告牌匾;禁止建(构)筑物墙面、电杆、树上或居住区域乱悬挂、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各类广告等。
  此次整治范围包括:城区建成区道路(主次干道、小街巷)、沿街建筑、公共场所(公园、广场、车站、商场、学校、医院、单位、小区)和商业区(集贸市场)的广告、牌匾、条幅、电子屏等。自拆与强拆相结合,由户外广告业户、产权(管理 )单位按照整治要求自行拆除违法户外广告,并做好墙面修缮工作;对未按整治时间要求自行拆除的违法户外广告,组织执法部门、街道实施强制拆除,并对相关单位依法从重处罚。
  截止目前,奎文城管执法大队下发《开展户外广告牌匾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10000余份,雇佣大型吊车3台,专业拆除队伍20余人,拆除大型户外广告12处;大队执法队员拆除发光字号138处,拆除墙体、橱窗广告600余处,拆除悬挂条幅、灯笼、灯箱80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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