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新政实施细则4月中旬发布
只租房不能落户,5月公布新的积分落户细则,7月办理
2018年04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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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3日讯(记者 赵波) 青岛市户籍制度改革新政的相关细则4月中旬发布执行,外地人只租房不能落户,新的积分落户细则5月对外公布,7月开始办理。
  4月3日,青岛市发改、人社、公安、国土房管、建委五部门联合做客“网络在线问政”栏目,就“户籍新政”话题解疑答惑。青岛市公安局副巡视员、户政处处长曾勇介绍,根据青岛市《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公安部门制定的《实施细则》将于4月中旬发布执行。外地人在青购房落户的,只要符合政策规定的落户面积要求,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没有购房时间、一手房二手房、贷款和缴纳社保方面的限制。申请人可持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公安分局十五个工作日审批完毕。有网友询问租房可以落户吗?曾勇明确答复:目前青岛市城区还没有租赁房屋落户政策。
  对于公众关心的人才引进落户政策,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调配处处长刘大雄介绍,目前青岛市正根据户籍新政优化人才引进落户细则,预计相关办事指南将于4月中旬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才引进和积分落户栏目公布,建议近期关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50周岁以下的全日制硕士人才,4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的,可以申请先落户后就业,全日制专科学历申请人才引进落户取消社保年限限制,预计4月中旬可以受理。
  刘大雄介绍,市人社局正按照新公布的积分落户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将于5月对外公布,7月开始办理。积分落户每年申办一次,一般7月初发布公告,公布报名时间、方式、程序等事宜,具体事宜请以实施细则和公告为准。按照青岛市户籍新政规定,在青岛市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持青岛市签发有效的山东省居住证满1年、在本市就业或创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无犯罪记录的人员,可申请积分落户。按照积分落户政策规定,积分落户有年度落户指标,申请人积分到达100分以上方可申报积分落户。最终审核分数在100分以上且排名在落户指标范围之内的可获得落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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