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4-7月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
四部门联合整治停工烂尾等问题
2018年04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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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3日讯(记者 罗静) 4月3日,记者从淄博市房管部门获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房管局将联合执法,整治开发项目停工烂尾、长期拖欠工程款、常年延期交房等问题。
  近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淄博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淄博市政府确定从4月份开始,利用4个月时间,对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进行专项整治。通过专项整治,有效解决房地产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此次专项整治范围为城市规划区内所有在建在售房地产开发项目。在本市范围内所有具有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从事中介服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重点整治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证明,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开发项目停工烂尾的;长期拖欠工程款或其他应付账款,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捆绑收费等行为。
  本次专项整治主要分为自查自纠、专项检查、整改落实、汇总处理四个阶段。其中,5月份为专项检查阶段,对查出的问题督促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及时进行整改。6月份为整改落实阶段,必要时,约谈相关区县、单位和企业负责人,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整改到位的停工烂尾项目,实行领导挂包,成立专门的协调处置小组,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采取兼并重组、破产清算等有效措施,积极推进问题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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