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槽药酒遭“跨省”,警惕民事纠纷刑事化
2018年04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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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两天,“医生吐槽鸿茅药酒是‘毒药’被跨省追捕”事件在舆论场不断发酵,并引发了医学圈、学界、媒体、公众的热议。去年12月,拥有麻醉医学硕士学位的广东医生谭秦东,发了个题为《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的网帖,从心肌变化、血管老化、动脉粥样硬化等方面,想说明鸿茅药酒对老年人会造成伤害。可让他始料未及的是,在涉事企业以他恶意抹黑造成自身140万元经济损失为由报警后,今年1月,内蒙古凉城警方以“损害商品声誉罪”将他抓捕。
  在这起事件中,谭秦东医生究竟哪里“捏造并散布了虚伪事实”?怎么证明该帖跟企业方诉称的因退货造成的80万元经济损失有关?这些都需要当地警方给出确切解释。就目前看,专业人士更倾向于认定,此事连普通名誉侵权都未必成立,只能算是“普通名誉侵权纠纷”。
  此事还引发了媒体和公众对鸿茅药酒“反弹性揭底”:据不完全统计,鸿茅药酒曾被江苏、辽宁、浙江等25个省市级食药监部门通报违法,违法次数达2630次,被暂停销售数十次。在此情境下,比起急着给陈述其副作用的网帖贴上“恶意抹黑”标签,涉事企业或许更该反思,“违法成瘾”式自黑对自身商誉的损害。而“广告违法2630次,安然无恙;点击量仅2000多的帖子,却因帖获罪”式对比,也容易引来诸多遐想。
  执法办案有失公允,自然也将矛头引向了当地警方。在并不具备犯罪须具备的“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的前提下,动用刑事手段,而不是让涉事企业自己到法院提起诉讼维权,显然不应该。这里面反映的“民事纠纷刑事化”办案倾向,不可不警惕。
  刑法是解决社会矛盾的最终手段,可现实中,有些纠纷本来是普通的民事纠纷,完全可以靠民事诉讼之类的方式解决,却出现了“以刑代民”的情况。在一方报警后,个别警方不当地插手,混淆了民事纠纷与刑事案件的界限。这类现象不少见,而且被“刑事化”的民事纠纷范围也不局限于企业之间的纠纷,其“版图”还延伸到了因个人批评、投诉、控告引发的纠纷上。“民事纠纷刑事化”严重伤害了法律严肃性,损害办案者的公信力,也会导致个人权利被侵害。正因如此,这也引发了围绕该问题的反思。
  知名法学家江平针对“民事纠纷刑事化”现象就曾表示:“解决民事纠纷的很重要的一个原则就是,能够用民事办法来解决的尽量用民事办法来解决……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应该从最根本来看它对社会是否构成了危害。如果这个行为对社会没有构成危害,或者危害不大的话,可以用民事办法来解决,何必用刑事办法来解决?”
  说到底,医生吐槽药酒遭跨省抓捕,有太多疑点需要解答,以解公众之惑。而对于个中可能存在的“民事纠纷刑事化”问题,更要重视。毕竟,“民事纠纷刑事化”的另一面就是不严格按照法律办事,这跟权力谦抑的原则相悖,会伤害法治本身。对此倾向必须严防,不可容其蔓延和抬头。(摘自光明网,作者光明网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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