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全市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工业企业落实强制性减排措施
2018年11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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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14日讯(记者 于雪莲)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省级环境监测中心会商结果,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预计京津冀及周边地区13日至15日将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按照生态环境部和生态环境厅通知要求,淄博市于14日0时0分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于14日8时0分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工业企业落实强制性减排措施,钢铁、焦化、水泥(含粉磨站)、陶瓷耐火、砖瓦、氧化铝、炭素、铸造、医药农药、PVC手套等重点行业企业和重点用车单位,于14日8时0分开始执行秋冬季错峰生产要求;家具制造、包装印刷、表面涂装等涉VOCs排放行业企业,未全面改用水性漆(水性墨)的涉VOCs排放工序限产30%,已改用水性漆(水性墨)的涉VOCs排放工序限产20%;氧化钙、碳酸钙、玻璃棉、岩棉、石膏板、矿物棉等有窑炉的建材行业企业限产30%;平板玻璃和日用玻璃行业限产或限排20%。
  建成区内禁止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货运车辆上路行驶。全市范围内禁止使用冒黑烟高排放工程机械(含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等)。
  停止所有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等使用有机溶剂作业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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