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次扒窃一次次落网仍不悔改
女子拉他人衣兜偷120元被抓现行
2018年11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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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19日讯(记者 闫丽君 通讯员 蓬公宣) 19日,记者从蓬莱市公安局获悉,11月13日,蓬莱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抓获一名扒窃嫌犯,经查,该嫌疑女子一次次扒窃,一次次落网,仍不思悔改,扒窃成为了其谋生手段。
  据警方介绍,11月13日10时13分,犯罪嫌疑人于某在蓬莱市新港街道马格庄某超市门口,站在受害人身后拉开受害人上衣兜拉链,从受害人兜里盗取120余元现金,在还未来得及收起赃款的时候被受害人发现,受害人随即报警。
  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接110指令,民警刘德勇迅速带领三名辅警到达现场,在控制局面的情况下,进行了初步调查了解,由于事发地是在超市,并且是在赶会,人员较多,为了避免事态扩大,民警将嫌疑人于某(女,53岁,莱阳市人)带至所内进行调查讯问。一开始于某百般抵赖,办案民警不急不躁,适时抛出客观证据,施加巧妙的审讯技巧,犯罪嫌疑人于某终败下阵来,对扒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犯罪嫌疑人于某交代,其当日从莱阳市流窜到蓬莱市扒窃,不曾想刚下手就被警察抓了。据了解,于某长期不务正业,靠扒窃为生,平时主要在菜市场、集市等人多的场所寻找作案对象,犯罪嫌疑人曾因盗窃于2014年1月28日,被青岛市李沧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2015年4月因盗窃被栖霞市公安局行政拘留12天。
  目前,犯罪嫌疑人于某因涉嫌扒窃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官说法:盗窃和扒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扒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不同的掩护手法,利用技术手段,隐蔽地攫取被害人随身携带财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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