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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菏泽11月19日讯(记者 赵念东) 11月8日,本报C04版以《小区差别收取燃气开户费遭质疑》一文,报道了单县明泰第1城27、30、31号楼的建筑规划许可证时间为2016年,根据单县有关文件规定,该楼盘的(暖气、燃气)开发费已包含在房价中,不需额外交纳,而小区开发商却收取了2300余元的燃气开户费一事,引起广泛关注。近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获悉,该小区开发商已经退还开户费,此外,该3栋楼的暖气问题也得到解决。
单县的马女士曾通过齐鲁壹点情报站平台反映称,她对象在单县明泰第1城购买了一套新房,并在2017年底交房,交房时,小区物业代替开发商收了2380元的燃气开户费。
马女士还称,后来她得知其所在楼房的建筑规划许可证的时间为2016年,而按照单县有关文件规定,符合该条件的楼盘,(暖气、燃气)开发费已包含在房价中,不需额外交纳,遂要求开发商退款,但遭到开发商拒绝。
针对该事,记者在实地采访了解到,单县2015年12月16日之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房地产项目,供气、供热专项配套费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计入房价缴纳,在商品房销售价格以外不得再另向购房者收取相关费用。
对此,明泰第1城开发商表示,27、30、31号楼业主的开户费写在购房合同中,业主也签了字,若业主对此有异议,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近日,记者再次联系到马女士,她说该事一经报道后引起广泛关注。单县城管局现场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明泰第1城部分业主召开专题座谈会,协调并解决群众反映问题。目前,开发商已经陆续返还业主缴纳的燃气开户费。
马女士称,除燃气开户费外,供暖季前夕,他们27、30、31号楼的业主曾向小区开发商要求供暖,但被告知需要缴纳暖气开口费,否则无法供暖,双方一直争执不下。为了群众能够按时取暖,经单县城管局协调,马女士等业主不需要再交暖气开口费。“我们已经到供暖公司交纳了今冬取暖费,目前正在调试。”她说,希望能够早日供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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