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种抗癌药品调整医保支付标准
2018年11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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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荣成11月19日讯(周春芳 马晓燕) 为贯彻落实好前期国家谈判抗癌药品降价政策,荣成市自2018年10月1日起调整前期国家谈判抗癌药品医保支付标准和采购价格,硼替佐米、阿帕替尼等14种抗癌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有了新变化。9月30日前使用前期国家谈判抗癌药品发生的费用仍按原规定执行。
  前期国家谈判抗癌药品医保支付标准的调整,进一步减轻了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据悉,威海市定点医疗机构和特药零售药店有:荣成市人民医院、威海市立医院、威海市妇幼保健院、解放军第四〇四医院、威海市中医院、威海市中心医院、乳山市人民医院、威海仁济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大药店、威海银河药房有限公司、烟台惠友大药房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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