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太任性小心派出所“盯上”
18万严重违法驾驶人被纳入基层派出所教育管理
2015年06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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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6月8日讯 (记者 杜洪雷 王兴飞  张泰来 实习生 王凤伟 戴杰 任雅欣) 记者6月8日在山东省公安厅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日前已开始实施的《山东省道路交通严重违法驾驶人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将包括酒驾、毒驾等情形在内的五类驾驶人列入严重违法驾驶人,并纳入基层派出所教育管理。目前,全省已经将18.3万名严重违法驾驶人纳入基层派出所教育管理范围。
  《办法》规定,一年内有酒后驾驶记录的;三年内有吸毒记录的;本计分周期内记分超过12分且有单次记6分以上记录的;本记分周期内有10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且有单次记6分以上记录的;一年内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承担主要以上责任的五类驾驶人属“严重违法驾驶人”。
  对严重违法驾驶人,公安机关依据《办法》相关规定将违法驾驶人安全管理纳入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工作,治安、交警、禁毒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作配合教育管理范围。据了解,该《办法》在全国尚属首创,能够有效地管理严重违法驾驶人。
  列入教育管理期间,公安部门将主动采取措施,与驾驶人签订《安全文明驾驶承诺书》,定期走访约谈,对严重违法驾驶人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发动社会单位、基层组织和家庭成员共同参与教育管理;交警部门每周向违法驾驶人发送教育提醒短信,每半年进行一次道路交通安全驾驶警示教育或集中教育培训。  
  《办法》规定,违法驾驶人列入教育管理周期为一年。对列入教育管理期满的违法驾驶人,由县级公安机关交警部门牵头,治安、禁毒等部门参与,及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风险评估,作出继续列管或解除列管的评估结论,于列管期满前一周内书面通知居住地派出所。
  据了解,目前,山东省内共有18.3万名严重违法驾驶人,且已经纳入基层派出所教育管理范围。1年列入教育管理期满后,如果这些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评估仍未过关,驾驶人还将继续纳入属地派出所和治安部门的日常教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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