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票改行程无需退票另购
提前48小时办理“变更到站”
2015年06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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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8日讯(记者 王琳)8日,记者从潍坊火车站获悉,6月10日起,火车票退改签,可以变更目的地,且办理“变更到站”不收取手续费。旅客购票后,可根据行程变化变更新的目的地,在原车票开车前48小时以上,旅客可任意选择有余票的列车,到车站售票窗口或12306网站变更新的到站,无需退掉原车票另购新车票。
  据介绍,目前车站执行的车票改签规定是,旅客购票后只能变更乘车日期、车次、席位,不能变更到站,开车前48小时(不含)以上,可改签预售期内的其他列车,开车前可改签或退票,每张只能改签1次。如果需要变更到站,旅客须先退掉旧票,重新再买新票。而新推出的“变更到站”服务将为旅客出行带来更多便利,在原车票开车前48小时以上,旅客可任意选择有余票的列车。已取得纸质车票的,可在车站指定售票窗口办理;未换取纸质车票的,也可在12306网站办理。若新车票票价高于原车票,旅客只需补足车票差额。新车票票价低于原车票的,退还差额,同样对差额部分核收退票费并执行现行退票费标准。“变更到站”只可办理一次,已经办理“变更到站”的车票,不再办理改签业务。对已改签车票、团体票及通票暂不提供此项服务。
  需要注意的是,此前铁路部门将火车票预售期延长到60天,并推出了开车前15天以上退票不收退票费的便民措施,少数囤票者利用这一便民措施改签车票,占用客票资源,影响了其他旅客正常购票。为了打击“黄牛”,自6月10日起,对开车前48小时至15天期间内,改签或变更到站至距开车15天以上的其他列车,又在距开车15天前退票的,仍核收5%的退票费。据了解,新的车票改签措施实行后,仍将实施15天以上退票不收退票费的措施,且旅客因特殊情况未赶上所购车票列车的,在开车后仍可改签票面乘车日期当日有余票的其他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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