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高新区推出“扶贫特惠保”
每人交100,封顶线不低于30万
2017年07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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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宁7月25日讯(记者 于伟 通讯员 卞胜军) 济宁高新区面向扶贫对象统筹开展以医疗商业补充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家庭财产保险等3大险种为主的“扶贫特惠保”。其中,一个医疗年度内的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封顶线不低于30万元。
  在参保对象上,对全区2015年底贫困户、贫困人口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对参加2017年度济宁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全区2015年底贫困人口购买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对2015年当年脱贫及2016年底动态调整新纳入的贫困户、贫困人口也纳入参保范围。
  其中,医疗商业补充保险,2017年人均筹资标准不低于100元,不设起付线,对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包括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和政策范围外),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补偿后,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再给予补偿。
  按每人100元标准,一个医疗年度内的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封顶线不低于30万元。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补偿按照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机构减免、医疗商业补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报销顺序,落实报销救助政策,原则上个人累计负担费用低于医疗总费用的10%。
  意外伤害保险,主要保障贫困人口保险期内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残疾和意外伤害医疗等。每人10元保费,意外身故、意外伤残保障标准分别不低于3万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障标准不低于5000元。
  家庭财产保险,主要保障因火灾、爆炸、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家庭财产损失,包括房屋及室内附属设施、室内财产及粮食、农副产品、农机具等,附带因盗抢造成的财产损失。每户10元保费,自然灾害造成的家庭财产损失保障标准不低于5万元,盗抢损失保障标准不低于5000元。
  济宁高新区还将进一步针对贫困户、贫困人口不同致贫原因和脱贫需求,加强扶贫特惠保险产品与服务创新,创造性地开展扶贫特惠保险工作,切实提高贫困群众防范化解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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