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一中被撞学生事件追踪>>
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批准逮捕
2017年10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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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19日讯(记者 路龙帅) 10月19日,记者了解到,德城区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快速对德州一中学生李某被撞事件中的犯罪嫌疑人范某批准逮捕。
  现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范某,1990年生。10月8日22时许,范某饮酒后驾驶晋ALR717号小型轿车沿德城区迎宾大道由南向北行驶至聚秀城小区门前时,与由东向西过迎宾大道的李某所骑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致使李某受重伤,事故发生后范某驾车逃离现场。经认定,犯罪嫌疑人范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16岁的李某系德州一中学生,成绩优异。那天,下着蒙蒙小雨,李某夜自习放学回家途中出了事故。
  德城区检察院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了解到,范某所驾驶车辆没任何保险,且没有固定收入来源,无赔偿能力。针对该案的特殊情况,办案人员及时向院领导汇报,经研究决定对被害人李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目前,正在审批过程中。同时,该院积极联系法律援助中心,为被害人李某申请了法律援助。
  案件的发生,不仅给被害人带来了严重的身体伤害,也将范某自己送进了牢房,断送了青春前途的同时,也给家人带来了身心痛苦。检察官提醒,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一定要及时报警,抢救伤员,为别人,也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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