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技术开发区学区划分出炉
8月18日开始正式报名
2018年07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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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30日讯(记者 刘潇) 为做好2018年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工作,7月30日,记者从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获悉,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区划分出炉,8月18日开始正式报名。
  在小学招生方面,2018年小学招生对象为具有开发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企业员工、外来购房、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健康儿童,无传染性疾病、能坚持学习的肢残儿童。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携带孩子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件到所属学区学校报名。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智力障碍、听力语言残疾或者视力残疾的儿童均可到特殊教育学校报名。
  具有开发区城区户籍的居民子女,按学区划分入学。学区内村庄(社区)适龄儿童报名手续报名须持父母及适龄儿童的户口本,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出生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学区内商业小区适龄儿童报名手续,报名须持父母及适龄儿童的户口本、房产证或购房合同(非营业性用房)产权证、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出生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同时,具有开发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的住宅房屋产权证为依据,且符合“两个一致”,即适龄儿童户籍与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户籍地址、实际居住地址与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地址一致。如房屋产权为多人共有,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所占房屋产权份额比例应超过50%(不含)。一套房产6年内只能有1位适龄儿童在其学区内的小学就学(多胞胎和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有多套住房的,按适龄儿童监护人提供的实际居住的住房产权证报名入学。
  适龄儿童具有开发区户籍,其监护人确无实际住房,长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且三代户口同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址地,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址入学的,以祖辈房产位置为准。监护人须提供市级不动产管理中心出具的在中心城区城市规划范围内的无住房证明。
  初中招生指的是凡在开发区居住,具有开发区户籍及开发区小学学籍的毕业生均可升入开发区初中学校。依据小学毕业学校,按区片内整体调拨方式分配到初中学校就读。区内小学毕业生:德开小学、康博小学的毕业生到同济中学报名;太阳城学校、沙王小学、东七小学、赵虎镇小学毕业生到太阳城中学报名;付庄小学、曹村小学、王庄小学、长河小学、弘德小学毕业生到广川中学报名。其他各乡镇小学毕业生全部到本乡镇中学报名。按照规定时间持户口本、准考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学校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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