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陶春燕 田琪
9月7日上午,聊城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聊城市干部保健服务中心主任刘庆华出席发布会现场并就《聊城市献血办法》(以下简称《献血办法》)出台后宣传、贯彻实施意见作介绍。
刘庆华介绍,根据《献血办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本市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或者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到公立医疗机构就诊免交门诊诊察费,可以免费游览本市范围内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景区景点、纪念场馆,免费乘坐政府补贴的城市公交车”等事项,与相关部门、单位进行了沟通磋商。目前,计划在全市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逐步落实符合条件人员就诊免交门诊诊察费的优惠政策;初步掌握符合条件的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景区景点、纪念场馆27家(含收费的10家);符合政府补贴条件的市城区城市公交车为55条线路,涉及1230辆公交车,其它(县、市)区的具体公交车线路,待出台具体的“三免政策”实施举措时确定或参照执行。
对于全市广大献血者关心的“三免政策”具体实施措施,市卫生健康委将会同财政、文化和旅游、交通运输、红十字会等部门,在充分借鉴其他地市方法举措的基础上,出台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对符合优惠政策的人员发放相关证件,符合条件人员可在具体方案发布实施后,凭相关证件享受“三免政策”。
对于其他献血者激励和无偿献血保障政策,市卫生健康委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监督指导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认真按照《办法》要求,积极承担各项工作任务,会同各部门逐项明确职责分工,狠抓贯彻落实,确保《办法》实施到位,为继续蝉联“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荣誉称号,保障全市人民临床医疗用血需求和安全,促进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