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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养老三年补30亿
  • 2014年01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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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原文
  积极探索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统筹解决民办非营利机构就业人员的养老、医疗待遇。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提高10%。加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本报记者 张榕博     

  今年,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提高10%,此外,从2013年开始,省财政连续三年列支10亿元鼓励社会养老,今年将新增养老床位6.5万张。
  1月17日,在济南市历下区林家庄村一片废弃砾岩地上,该村村委正打算自筹资金6.9亿元兴建一处高端老年公寓,设计床位达到2100张。不过项目从2009年开始,却一直遭遇土地规划“障碍”,“我们确实打算建设一处经营性老年公寓,但是申请公益性土地审批却批不下来。”该村一位负责人对记者说。
  得知此事的省政协委员、高级律师张法水告诉记者,该老年公寓计划与政府鼓励社会力量建养老机构的政策十分契合,但目前发展社会力量养老却遇到了定位不明晰的“困境”。“社会力量既有企业,也有公益组织。但老龄产业还是个新兴产业,老年人不舍得在养老上花太多钱,不少老年公寓都在亏本经营。”张法水说,这就导致企业在观望,而公益组织能力有限,“有劲使不上”。
  去年,我省新建8.9万张养老床位,落成3973处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每张新增养老床位补贴4500元到6500元不等。但记者发现,不仅去年10亿元补贴资金尚存3.5亿元余额,而且大部分补贴项目都投向乡镇养老院改造以及街道、村镇老龄设施建设上,真正的企业和公益组织兴办养老机构仍然不多。
  民政部原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王振耀表示,在西方国家,大部分养老服务为公益性投入,主要由基金会建设运营,营利性高端老年机构仍在少数。对此,张法水建议,在我国,由于政府向社会放权刚开始,完全以公益性组织兴办养老机构还不现实,因此地方政府可以分层、分类鼓励公益组织和营利性组织参与养老事业,而不是仅仅对养老床位进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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