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服务费明年提至人均40元
2014年12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济南12月18日讯(记者 王茂林 通讯员 孔进 严文达) 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从2015年起,山东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将由每人每年35元提高到40元。
  据介绍,山东省财政对济南、淄博、东营、烟台、威海5市的人均补助标准为12元,对潍坊、济宁、泰安、日照、莱芜5市的人均补助标准为18元,对枣庄、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6市的人均补助标准为28元,差额部分由市、县两级财政预算安排。
  为确保提标政策及时落实到位,支持各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早启动、早见效,山东省财政采取“提前通知、全额预拨、据实结算”的方式,已提前下达2015年补助资金15.99亿元,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切实保障群众受益。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