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光漆涂车牌,逃查不成反遭罚
青岛一车主因此被记12分,交警称这法躲抓拍根本不好使
2015年08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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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喷反光漆车牌确实反光,但逃不了抓拍。本报记者 周衍鹏 摄
     本报青岛8月26日讯(记者 周衍鹏 通讯员 周江波 夏双武) 车子还是崭新的,怎么车牌上的号码却模糊不清?26日上午,青岛交警在山东路与延吉路路口执勤时,查获一辆故意在车牌上涂抹反光漆的私家车。民警以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行为对该车主予以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 
  26日9时许,青岛市北交警大队辽源路中队副中队长李涌驾车巡逻至山东路延吉路路口时,发现路口正在等信号的一辆悬挂鲁B5HU37号牌的马自达轿车后车牌有异样。“车子一看就是开了没多长时间,车身崭新,怎么车牌上的号码却模糊不清呢?”发现这一问题后,李涌立即喊话该车靠路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查,该车的整个后车牌表面被反光漆涂上了一层,和正常牌照相比,明显发暗,但在强光照射以及智能交通抓拍设备补光灯工作时(尤其是夜间),则会产生反光效果,造成车牌识别度降低。 
  经询问,该车车主承认自己用反光漆把号牌涂过,目的是为逃避电子眼的抓拍。对此,交警表示,现在无论是电子眼还是警用抓拍设备,采用的都是高清摄像头,与闪光灯的反光无关,因此,车牌上涂反光漆毫无作用。 
  据介绍,车牌上喷涂反光漆,属于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行为,交警部门将依法对马自达车主处驾驶证一次记满12分,并罚款200元的上限处罚。同时,由于该车车牌已经失去正常使用功能,交警部门还将暂扣车辆,待车主重新申领车牌悬挂后才能重新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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