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院每年接收弃婴明显减少
2016年01月12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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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儿童福利院工作人员介绍,将在报上刊登启事,寻找孩子父母。启事登报60天后,无人来认领孩子,就可以启动领养程序。若无人领养,福利院将一直照顾孩子。
“来领养的很少,我二十多年碰到过几个,去年莱阳的一名母亲良心发现,来领回自己脑瘫的孩子。”烟台市儿童福利院一名工作人员说。
目前,烟台市儿童福利院有100多名孩子,多数有残疾,不少外国人会来领养那些通过手术能治疗的孩子,去年就有十多个孩子被领养。也有一些失独家庭会来领养孩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六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
儿童福利院工作人员称,现在每年接收的弃婴明显减少,2015年只接收了8个孩子,均有残疾,多数是脑瘫和唐氏综合征。“我希望每年一个弃婴也没有。”烟台市儿童福利院杜主任说,大部分孩子是派出所民警送来的。
“很多外地父母把孩子丢在火车上,孩子到了烟台火车站,工作人员会把孩子送到派出所,有从大连那边丢在开往烟台的船上的。”儿童福利院工作人员称,还有一些孩子是被放在福利院门口或者附近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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