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停路段停车将分时段分档处罚
2016年01月13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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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的发布会上,曹凤阳表示,针对道路乱停车的违法行为,实施违法停车高峰时间、拥堵片区分档处罚。据了解,该处罚措施主要与今年力推的30条主干道禁停相关。
主干道禁停在济南早有先例。早在2012年4月起,结合经十路改造,济南交警在经十路两侧开始试点“禁停”。2013年2月,经十路和“四纵四横”等29条济南主干道被要求“禁停”,但在具体推行中,截至2014年,仅有11条主干道落实了禁停措施。
不过,主干道禁停虽已实施,但真正开始执行违停差异化处罚还是去年11月份。
去年10月26日,济南交警确定“四纵四横”共15条道路为禁停路段,包括:经十路(段店立交桥东口至奥体东路口)、旅游路(历阳大街路口至舜华路口)、经七路、泺源大街、和平路、经一路、明湖东路、明湖西路、明湖北路、花园路、二环东路(旅游路口至工业北路口)、历山路、纬二路、英雄山路、纬十二路。去年11月开始,对禁停道路上违法停车的,除罚款100元,还记3分。这也是济南执行违法停车分档处罚第一步。
曹凤阳介绍,年内将济南市区现有15条禁停示范路扩展到30条。主干道禁停扩容后,除按照违反禁令标志执行记分罚款的区域差别化违停处罚外,交警部门还将探索高峰时间违法停车与平峰期间违停的差异化处罚措施。
本报记者 王兴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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