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运部门发信呼吁营运司机安全驾驶
2016年01月27日 来源:
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聊城1月26日讯(记者 杨淑君 通讯员 王玉) 日前,2016年春运已经拉开大幕。聊城交通运输部门转发至省交通运输部门致营运驾驶员的一封信,叮嘱营运驾驶员一定要时刻保持“安全”在心。
记者了解到,依据国家新的规定,存在安全隐患将向社会公示、限期整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将被纳入信誉考核失信记录并依法联合惩戒。2015年11月开始,驾车追逐竞驶、客车严重超员超速、违规运输危化品危及公共安全等已纳入刑法处罚。
信中,自出车前的检查,到行驶过程,再到酒后驾驶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以及注重安全的前提下,提供高质量服务等六个方面,对营运驾驶员进行真诚提醒。要求驾驶员一定保持安全车速,不超速行驶,做到文明礼让行车,不开“斗气车”、“霸王车”。货运驾驶员应按照要求,在装车前后和行车途中注意检查运输货物情况,确保运输货物安全,按时完成运输任务。
暖冬服务
聊大农学院新农科技社“暖冬”服务队到聊城火车站,帮助旅客购买车票。 记者 杨淑君 通讯员 王恩莹 摄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