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制度更具针对性和时效性
市级领导每年至少接访四次
2016年01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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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26日讯(记者 李榕) 日前,德州市印发《关于2016年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和下访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件规定,德州市级领导每年至少接访四次。
  据悉,根据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要求,为增强接访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信访事项依法、及时、就地解决,市级领导同志将通过重点约访、专题接访、带案下访、下基层公开接访等形式接待群众来访,接待群众来访活动每人每年不少于四次。市信访局将定期梳理排查群众反映强烈的特殊疑难信访事项,根据市级领导同志分工灵活安排接访时间,并预约相关来访群众,以提高解决问题的时效。
  此外,市直、县直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在本单位每月定期公开接待群众来访1天;县市区党政班子成员每月定期接访至少1天,要确保每天至少有1名县级领导干部公开接访。乡镇(街道)领导干部要随时接待群众来访,并每天明确1名党政领导干部接访。
  文件还强调,德州将严格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一律归口政法部门接谈处理;就各级领导干部下访工作,市级领导干部将到县市区下访活动与接访活动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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