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严把游泳馆卫生验收关 
2016年01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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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26日讯(记者 于鹏飞 通讯员 韩蕾) 进入隆冬季节,随着雾霾和严寒天气的持续,市民纷纷减少户外锻炼,室内游泳运动受到越来越多的青睐。为提高游泳场所卫生管理水平,保障游泳者健康,近日,莱芜市卫计委卫生监督所对即将开业的市内某室内游泳馆进行了检查验收。
  记者了解到,执法人员按照《游泳场所卫生规范》和《人工游泳池水质卫生标准》要求,对该馆“从业人员健康证、游泳馆卫生和消毒设施、禁游禁烟标识以及循环、净化、消毒装置”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检查结果显示,该馆健康证有效、标示齐全、卫生消毒设施以及配备的余氯、PH值、水温自检设备运行良好,游泳场馆空气和游泳池水质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据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介绍,莱芜市共有室内游泳馆5家,目前冬季营业的室内游泳馆共3家(市直2家、钢城区1家)。下一步,市卫生监督所将加大对相关游泳馆的卫生监督力度,提升对馆内空气、池水水质的检测频次,确保游泳场所卫生符合卫生要求。同时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规范游泳场所的卫生管理行为,为游泳爱好者营造安全卫生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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