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责“殴打妇孺”不应影响拆除违建
2016年05月03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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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庆富
近日,一段“执法人员殴打妇孺”的视频在网上流传,此事发生在海南省海口市。5月1日上午,海口市委市政府召开紧急会议,要求迅速查清事件,看望慰问被打群众并承诺严厉查处、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5月2日中新网)
政府对违建进行强制拆除,违建当事人自然心有不甘。在开展拆违行动之前,政府部门就应制定预案,妥善应对可能发生的暴力抗法行为。对暴力抗法行为不能妥协,但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必须依法行事,采取合法措施解决。正如海口市委市政府发言人所说,党和政府代表群众的利益,无论是执法,还是其他任何时候,都不能对手无寸铁群众,特别是妇女、儿童进行殴打,这是党纪国法不能容忍的。
应该看到的是,殴打群众事件的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理,并非违建当事人的胜利。在违法建设和拆除违建的拉锯战中,违建当事人注定不可能是胜利一方。即使殴打群众事件的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理,强制拆除违建依然应当继续推进——直到违建全部被拆除为止。而且,不仅违建最终难保,暴力抗法人员还会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暴力抗法者的下场只能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很多地方都有违建,形式不一功能各异,但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违法。既然违法,就应该予以拆除。不过,拆除违建,说易行难。各地政府职能部门面对违建都感到头疼——执法人员前去劝阻、拆除时,违建当事人或跑得无影无踪或不予配合,执法人员前脚刚走,违建又开始搞得风生水起。如此反复,执法成本巨大。
不过,违建的存在伤害了群众对法律的信任,也会损害政府部门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拆除违建困难再大,也要迎难而上。政府职能部门和责任人要提高警惕,不让违建当事人有可乘之机。也就是说,最好将违建扼杀在摇篮之中,一旦发现违建苗头就要坚决遏止。若是等违建立起来了再去拆除,难度加大不说,还会造成浪费,也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代价很大。
对违建必须予以严厉打击,对违建当事人,必须依法严肃处理。不管涉及到谁,都一视同仁,不包庇、不袒护。对所有违建,相关部门要始终如一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只有这样,违建当事人才能消停,伺机而动的人才会打消违法建设的从众念头。总之,执法人员殴打群众应该问责,但违建必须拆除,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一码归一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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