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教育局发文要求:
学生不准私自或结伴下水游泳
2016年05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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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2日讯(记者 李飞) 4月30日,济南14岁初中生与同伴游玩时在黄河溺亡的消息令人痛心。济南市教育局日前就做好今夏学校防汛防学生溺水工作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学生不准私自或结伴下水游泳。
  济南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要通过安全教育课、升旗仪式、班(队)会、板报墙报等形式,以实际发生的案例对学生深入开展一次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把防溺水教育落实到每一个学生。明确要求学生不准私自或结伴下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江河湖泊、溪流、水塘边戏水。“必须让学生知晓当同伴溺水时的正确救援办法,不要贸然手拉手施救。”济南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要把上述要求作为一项校纪校规,对师生进行约束。
  另外,济南市教育局还要求,进入雨季主汛期后,在紧急情况下学校可以不需请示,自行采取以下措施:重大汛情来临前或已来临时,学生在家尚未到校的,可以通知学生停课留在家中;学生在校的,重大汛情来临前学生有时间回家的,可以提前放学,并通知家长接送或由教师护送回家;如果汛情较快、较急,要迅速组织师生转移到安全地带,必要时妥善安置好学生留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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