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清仓产品遭遇不退不换
2016年08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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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1日讯(记者 张晓鹏 通讯员 赵丽) 市民于女士买的新鞋开了胶,想退时商场以是清仓处理品为由拒绝更换。经李沧浮山路市场监管所调解,商场为于女士更换了一双鞋。
  7月26日,李沧一大型卖场搞清仓处理活动,市民于女士花138元买了双原价328元的鞋,回家后她才发现新鞋有一处地方已经开胶,她到商场要求退换时,商场以该款鞋是清仓处理品为由,拒绝退换。随后,于女士向李沧浮山路市场监管所投诉。
  “‘清仓特价,不退不换!’‘打折处理,一律不退不换!’消费者对此类声明可谓司空见惯,甚至很多消费者也默认了这些规定。”李沧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特价品、打折品不同于处理品,处理品是指有瑕疵或质量出现问题的商品,而且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商家在销售处理品时,必须在消费者购买前告知所存在的瑕疵,未告知的不能以商品存在瑕疵为由拒绝承担三包责任。而特价品、打折品是经营者以降价条件售出的商品,应当保证质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最终,在执法人员的调解下,商场为李女士更换了一双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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