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贼流窜来威,一天作案5起
逛商场、赶饭口偷了1.6万余元财物,已被一锅端
2016年08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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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威海8月1日讯(记者 陶相银) 7月28日傍晚,一个流窜威海街头的扒窃团伙被抓获,5名窃贼被刑拘。这5人主要干逛商场、赶饭口的“活儿”,到威海一天多的时间就作案5起,其中在一家餐馆,两贼协作仅5秒钟就偷走一部手机。 
  7月27日夜,威海一超市接连发生两起盗窃案,两名受害人均为女性,均把挎包放在购物车内,一人的挎包被直接拎走,另一人的挎包被拉开,钱包被偷。 
  便衣民警调阅超市监控,初步断定两起案件有多人参与,疑似一外来盗窃团伙。当夜,民警排查确认这一团伙有三男两女,住市区一宾馆。为人赃并获,民警没有贸然抓捕,而是重点监控。 
  7月28日上午,这5人分头出门。中午时分,其中一男一女到东城路一饭馆,在收银台偷走了一顾客的手机。收银台上方的监控清晰地拍下了整个过程——一橙衣女子打包准备离开,左臂上搭着敞口的挎包。白衣男贼、黑衣女贼走过来,男贼佯装打手机靠近收银台,伸手拉了一下女贼,女贼当即会意,两人快速挤靠住橙衣女子,橙衣女子不得不转身绕开,这一转身,男贼伸出了左手,手中多了一部手机。男贼将手机揣进裤兜,与女子离开,从发现目标到抽出手机,大约只有5秒钟。 
  28日下午,5窃贼共乘一辆轿车出门。民警跟踪到18时20分,特警、交警共20多人瞅准时机将该车堵在路上,5窃贼落网。 
  这伙窃贼交代,他们来自黑龙江、辽宁等地,“组团”到威海作案,主要在商场、餐饮场所下手,一天多时间作案5起,案值1.6万余元。

  根据作案方式、场所、目标,扒窃案件被分为“挤公交”、“赶大集”、“逛商场”、“赶饭口”、“钓黄鱼”等多种。夏季,人们穿着单薄,公交车、集市上的扒窃案件相对较少,不受季节限制的“逛商场”、“赶饭口”会相应增多。
  一、“逛商场”
  作案场所:商场、超市等大型商业场所 
  作案目标:将财物放置在购物车内的顾客 
  作案方式:单人作案时,趁受害人选购商品,将包拎走;两人或两人以上作案时,一人故意制造声响或擦碰受害人,吸引受害人注意力,另一人趁机拎包。
  在商场内,小偷还常用“扒门帘”的方式,此类方式主要发生在冬季、夏季。大商场为保持商场内的暖气或冷气,在商场出入口设置厚门帘,出入顾客只顾扒拉门帘,衣兜、挎包内的财物就成为小偷的目标。
  二、“赶饭口” 
  “赶饭口”是指小偷在吃饭的时间点到餐饮场所盗窃。
  作案场所:沿街快餐店、中小型的饭店的大厅
  作案目标:将财物放置在视线之外的人
  作案方式:许多人将外套挂在椅背上,将手机、包等财物放在身旁的座位或桌子上。小偷发现目标后,坐在受害人身后,趁人不备掏走衣服内的财物,或直接顺走桌椅上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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