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12家合作社被认定为省级示范社
2016年09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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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9月27日讯(记者 张超) 日前,山东省农业厅等10厅局联合发文,聊城市冠县金叶蔬菜专业合作社等12家合作社被认定为2016年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阳谷县阿城镇用水者协会等3家协会被认定为2016年用水组织为省级用水示范组织。  
  聊城市2016年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是:冠县金叶蔬菜专业合作社、山东冠县冠英苗木专业合作社、阳谷魏海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阳谷县祥泰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山东富瑞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聊城市东昌府区果优美葡萄种植专业合作社、茌平县满田金种植专业合作社、莘县双利蔬菜瓜果专业合作社、东阿县联农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东阿县裕农葡萄种植专业合作社、聊城高新区金大地种植农林专业合作社、东阿县绣青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
  聊城市2016年用水组织为省级用水示范组织是:阳谷县阿城镇用水者协会、聊城市东昌府区道口铺用水户协会、聊城市东昌府区斗虎屯镇用水户协会。 
  据了解,发展农民合作社,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用水示范组织作为农民合作社的先进典型,将强化服务成员宗旨,积极提供专业化社会化系列化服务,不断满足成员发展农业生产经营的需求;健全规章制度,加强民主管理,保障成员各项权利;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注重农产品品牌建设,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勇于承担脱贫攻坚社会责任,积极吸纳贫困户入社和贫困人口打工,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帮助更多的贫困户脱贫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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