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越严红会公信力越高
2016年11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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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31日上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继续审议红十字会法修订草案。在2016年6月红十字会法修订案初审时,针对社会影响较差的“挪用截留”捐赠财产等行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增加相应法律规定。
  捐赠财产显然不同于其他财产,不能有丝毫差池,否则,不仅会伤害捐赠人的心,而且也会影响红十字会的公信力,继而会影响捐款额和红十字会的救助能力。要想守护好捐赠财产离不开法律“护航”。然而,现行红十字会法相关内容过于笼统,只是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和挪用红十字会的经费和财产”。
  由于法律规定过于简单,再加上缺少有效监督,发生在红十字会系统的捐赠财产被挪用已有多起。这次二审草案中专门增加了相关条款,明确规定红十字会及其工作人员违背募捐方案、捐款人意愿或者捐赠协议,擅自处分其接受的捐赠款物的,私分、挪用、截留或者侵占财产的,由上级红十字会或者同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显然,此次增加的法律规定很有必要。比如,违背捐款人意愿的行为,必须在法律上明确禁止,否则,会影响到捐赠人对红十字会乃至对公益慈善事业的信任。再如,挪用截留捐赠财产的社会影响很恶劣,只有增加法律威慑力,才能让红十字会及其工作人员不敢对捐赠财产打歪主意。
  无论是红十字会还是其他公益慈善机构,公信力就是生命力。要想维护公信力或者提升公信力,法律法规是基础。在笔者看来,相关法律规定越严,红十字会公信力越高,因为严刑峻法能倒逼红十字会规范自身行为,强化监管监督。当红十字会严格规范操作,自然会赢得捐赠人的信任。(摘自《法制日报》,作者冯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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